关于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
就业见习有关事项的公告


(镇江市)

   为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技能,实现尽快就业,江苏省人事厅批准设立的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(以下简称省级见习基地)将自2008年11月起安排就业见习岗位,为尚未就业的江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和就业培训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
一、就业见习岗位
我市6家省级见习基地共提供106个就业见习岗位,具体安排详见《2008年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就业见习计划表(镇江市)》(可从镇江市人才网www.hrol.cn下载)。


二、报名条件
1、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江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;
2、身体健康,品行优良,无违纪违法记录。


三、报名方法
1、10月25日(周六)上午9:00—11:30,在镇江人才市场二楼举办“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就业见习供需见面交流会”,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现场向省级见习基地报名。
2、自公告之日起,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直接向省级见习基地报名。


四、报名材料
1、《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》(可从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.jsrsrc.gov.cn和镇江市人才网下载);
2、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、学历证书、身份证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。


五、其他
1、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由相关部门审批后确定。就业见习将于11月下旬开始,时间为3个月,具体岗位、报到时间等事宜由省级见习基地负责通知,见习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前往省级见习基地报到。
2、见习期间,每位见习人员每月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生活补贴,并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
3、 镇江市人才中心负责本地就业见习工作的统筹安排。
联系人:张宗锋、刘玥
联系电话:0511——84411692


附件:《2008年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就业见习计划表(镇江市)》
     《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就业见习报名表》

镇江市人事局  
2008年10月21日